根据《天津体育学院非教师岗位人员转聘专任教师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考核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环境,现就体育教育与教育科学学院非教师岗位人员转聘专任教师教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确保转岗教师考核工作违纪责任追究零发生率。
二、严格组织管理,及时确定转岗教师考核专家组成员,严密组织,严格管理,自觉落实规定要求,对申请人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意见。
三、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加教师教学转岗考核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考核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严格考核程序,体育教育与教育科学学院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要求,将拟聘人员名单和考核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人事处。
体育教育与教育科学学院纪委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