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天津市纪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学院纪委监督责任,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内容和程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纪委工作职责,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学院党委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六项纪律” 开展专项督查, 开展学院党委党员管理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学院党委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1.协助学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学院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学院党委及时通报中央、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 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学院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督促学院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3.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对学院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教职工进行履职廉政谈话;二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4.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5.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着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6.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学院内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7.做好巡察整改督查。督促学院党委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学院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8.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紧盯重点问题,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将专项监督同学院纪委监督职责相结合,突出学院特点,重点加大对选人用人、职称评定、招生考试、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师德师风和学术诚信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坚持零容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学院党委、各党支部、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 监督、 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学院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 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 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监督,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 “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 认真组织实施,真抓实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扛起监督责任。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业务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