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体育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以下简称《复试方案》),我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包含当年“申请-考核”制招生的导师)。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方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他三个评分的平均值)。现将1名考生成绩公示如表1:
序号 |
姓名 |
思想政治素质 |
专业综合能力 |
英语听说能力 |
1 |
马晓卫 |
90 |
85 |
82 |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的形式向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或研招办反映。
中共天津市纪委市监委驻天津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22-23012748
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电话:022-23016498
体育教育与教育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7日